3 仿古建筑火灾风险等级及建筑的允许层数


3.0.1 仿古建筑(群)的火灾风险等级根据建筑结构、建筑面积等因素划分,可划分为A级、B级、C级,并应符合表3.0.1的规定。
仿古建筑(群)的火灾风险等级
3.0.2 木质仿古建筑的允许层数和允许建筑高度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的有关规定。

条文说明

3.0.1 仿古建筑(群)火灾风险等级可根据其建筑结构、建筑面积、火灾危险性、可燃物数量、火灾蔓延速度以及扑救难易程度等因素综合考虑确定;根据不同建筑结构,建筑可分为木结构建筑、砖木结构建筑、石木结构建筑等,但其火灾危险性与占地面积、建筑面积具有最直接的关系。仿古建筑的占地面积或总建筑面积应作为划定其火灾风险等级的重要指标,因为对总建筑(占地)面积越大的建筑实施消防保护就越困难,越需要可有效阻止火势蔓延和更加完善的自动消防系统,以满足自救要求。
3.0.2 本条规定了木质仿古建筑的允许层数和允许建筑高度,控制木质仿古建筑的高度和层数是控制其火灾危险性的重要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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